病媒生物该如何进行抗药性治理
WHO将昆虫具有耐受杀死正常种群大部分个体的能力并在其种群中发展起来的现象,称为抗药性。抗药性是害虫种群对特定杀虫剂作出的反应,是药剂选择的结果,可以在群体中遗传,是相对于敏感种群或正常种群而言的。
害虫种群如何产生抗药性?目前有关害虫抗药性的形成主要从两方面解释:一是自身先天存在的抗药性,二是适者生存定律的必然结果,即后天获得抗药性。因此相对应的害虫抗药性形成学说有两种,即选择学说和诱导变异学说。选择学说认为抗药性是一种前适应现象,即用药前害虫种群就存在对药剂的抗性基因,抗性种群是否形成完全取决于杀虫剂的选择作用;而诱导变异学说则认为抗药性是一种后适应现象,即昆虫种群中原来不存在抗性基因,杀虫剂的直接作用使昆虫种群内某些个体发生突变,产生抗性基因,这种抗药性形成不是杀虫剂的选择作用而是诱导作用。不管哪种学说,害虫之所以产生抗药性均是由于人们对害虫的化学防制方法不规范,表现为药剂使用单一或用量不正确,导致害虫后天获得抗药性。

延缓或防止害虫抗药性产生,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尽可能将目标昆虫的抗性基因频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②注意选择没有交互抗药性的药剂进行交替轮换使用和混用;
③选择最佳施药时间和方法,严格控制施药次数;
④实行综合防制;
⑤尽可能减少对非靶标生物的影响。
此外,鉴于害虫种群的抗药性是动态发展的,为延缓抗药性产生还应注意定期开展抗药性监测,每隔1~2年开展1次,测试药剂应包含该地区常用的化学杀虫剂以及农业或林业用量较大的农药种类。根据抗药性检测结果,有选择地使用杀虫剂,一般低抗水平的杀虫剂,可以根据抗药性水平调整使用剂量;中抗水平的杀虫剂,在无可替代药剂应急控制时酌情使用;高抗水平的杀虫剂,应停用1~2年,待恢复敏感后再使用。此外,还可以通过轮用、混用不同作用机制的药剂或使用增效剂等方法延缓抗药性产生。
害虫抗药性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存在使抗药性治理刻不容缓。尽管人们已经认识到抗药性的作用机制并提出相应的抗药性治理策略,但归根结底依然是合理使用杀虫剂。为防止或延缓害虫种群抗药性的发展,也可以采用其他防制手段,即在综合治理的原则下,采用环境治理和生物防制。